您当前的位置:惠水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

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

信息来源于:惠水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11/9
公开依据:《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》

办事程序:受理—审核—发照

申报条件:个体工商户

申报材料: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

  1.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
  2.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,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;

  3.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。


法定工作日: 30日

承诺工作日: 7日

收费依据: 物价局、财政部《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》
收费标准:   一、登记费收费标准,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;发放营业执照,不另收费。  二、变更登记标准。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,每户每次收费十元。  三、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。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、损坏等,需重新补(或换)发营业执照的,每次收费十元。  四、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。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,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。  五、以上收费收入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,按照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》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电话:0854-7138500 邮箱:ihuishui#qq.com
地址:贵州省惠水县融媒体中心三楼 邮编:550600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惠水在线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
分类小帮手
本站客服帮助
"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