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场所卫生许可
信息来源于:惠水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11/2
公开依据: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及国家卫生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。
办事程序:申请—受理—审查—核准
申报条件:经营场所、设施符合相应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。
申报材料:1、卫生许可申请书(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);
2 、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通知书;
3 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4、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;
5、 经营场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置图;
6 、卫生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卫生管理制度;
7 、经营场所环境及顾客用具卫生检测、检验报告书;
8 、以上资料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
法定工作日: 20
承诺工作日: 7
收费依据: 黔价费(2001)377号
收费标准: 每人25元
办事程序:申请—受理—审查—核准
申报条件:经营场所、设施符合相应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。
申报材料:1、卫生许可申请书(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);
2 、工商行政部门核名通知书;
3 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4、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;
5、 经营场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置图;
6 、卫生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卫生管理制度;
7 、经营场所环境及顾客用具卫生检测、检验报告书;
8 、以上资料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。
法定工作日: 20
承诺工作日: 7
收费依据: 黔价费(2001)377号
收费标准: 每人25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