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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穿(跨)越公路修建桥梁(渡槽)架(埋)设管线、电缆设施许

信息来源于:惠水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11/2
公开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第45条

办事程序:1.受理
2.对申请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实
3.作出行政许可决定.
4.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决定.

申报条件:符合以下技术标准、规程、规范。
1.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B01-2003);
2.《110V~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》(DL/T 5092-1999);
3.《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》(DL/T 5220-2005)
4.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168-2005)
5.《地下通信线缆敷设》(05X101-2)
6.《关于处理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与公路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》(试行)〔(78)交公路字698号文、(78)油化管道字452号文〕。

申报材料:申请书、设计图。
申请书内容包括:
1.主要理由。
2.地点(公路名称、桩号、与公路平面距离、垂直距离等)。
3.安全保障措施。
4.施工期限。

法定工作日: 二十日(除开法定节假日)

承诺工作日: 二十日(除开法定节假日)

收费依据: 贵州省物价局、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(2009)63号

收费标准: 70 (计算单位:米/年)
电话:0854-7138500 邮箱:ihuishui#qq.com
地址:贵州省惠水县融媒体中心三楼 邮编:550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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