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
信息来源于:惠水在线 发布时间:2010/10/27
公开依据:行政服务类
办事程序:按前置条件备齐材料送窗口审阅签收→送地籍股负责人初审→工作安排→地籍调查→制证、发证。
申报材料:1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2、申请书;
3、变更材料(公证书协议);
4、完税票据;
5、土地出让金票据
承诺工作日: 20个工作日。
收费依据:贵州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。
收费标准:3540
办事程序:按前置条件备齐材料送窗口审阅签收→送地籍股负责人初审→工作安排→地籍调查→制证、发证。
申报材料:1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2、申请书;
3、变更材料(公证书协议);
4、完税票据;
5、土地出让金票据
承诺工作日: 20个工作日。
收费依据:贵州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。
收费标准:3540